張金鶚:法院判就法院拆 蕭家淇:實務上難

    即將上任台北市副市長的張金鶚今天(26號)就「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提供想法。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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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就應該交給法院來執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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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認可的民辦協議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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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應該給予租稅獎勵。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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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認為實務上會有難度。
    張金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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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本來就是一種協商過程,他建議在協商過程中,政府應該提供多元且法制化的協商機制。除了講協商,他也針對仲裁方式提供想法。
    『政府仲裁這是一個,不服呀,那就法院仲裁,那我們提供一個法院外的仲裁,就是商業仲裁。』
    講完仲裁,他也建議房子應該交給法院拆。
    『如果你可以想看看,哪一種情況是由法院拆的話,是不是可以使法院判決更嚴謹,因為他要拆就要想更嚴謹一點。』
    張金鶚也就「協議合建」的都更建案提供想法。他認為只要經過認可就提供租稅減免。針對張教授的建議,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一一回應,他指出,都更爭議難以用仲裁方式處理。
    『一般的不同意戶,他就不簽約,所以根本沒有甲乙雙方,就很難用說用仲裁方式處理,但是有調處啦。』
    蕭家淇也說,叫法院執行拆屋有實務上的難度。至於「協議合建」,蕭家淇認為民辦都更並不適合減稅獎勵。
    『自己都更部分,目前法案沒有減徵,但是如果中央優先劃定區域,那就是有都更需要,就有獎勵。』
    針對修法還有不同意見,蕭家淇與張金鶚都說交給立法院做最後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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