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茲:政府祕密取得電郵需受規範

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今天表示,

台中雜工

,在數位隱私權爭辯中,

屏東居家照護

,沒人是選邊站的「絕對論者」,

神岡派遣公司

,但他支持微軟打官司,

燈籠模組

,以便能在聯邦當局索取客戶資料時告知客戶。蓋茲(Bill Gates)在華盛頓路透社(Reuters)「新聞人物」(Newsmaker)活動時表示:「可能在某些情況下,

led頭燈

,政府可祕密取得1家公司電子郵件的相關資訊。」「但微軟在這起官司所秉持的立場,

台中刑事法律諮詢

,是這種情況應該是情非得已,

行車平安燈

,而不是理所當然的自動加諸禁言命令。」微軟(Microsoft)上週向公司總部所在地西雅圖的聯邦法院,指控政府違反美國憲法,禁止微軟通知數千名客戶,政府要求提供他們的電子郵件和其他文件,有時甚至是無限期。微軟的對手蘋果(Apple),就去年12月加州聖伯納地諾(San Bernadino)槍擊案凶嫌iPhone手機解鎖與否,和美國政府槓上。蓋茲指出,執法部門和隱私權倡議團體間更多的合作,將有助決定哪種立法架構,可以在政府如何取得隱私資料管道…達到完美的平衡。60歲的蓋茲說:「我不認為有任何的絕對論者,認為政府有權或無權取得任何東西。」1050419(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