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抽菸被制止 點火燒醫院未遂遭判刑

72歲鄭姓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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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宏恩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收容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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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間因不滿院長制止他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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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四輪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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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一罐汽油進入該醫院門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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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走廊潑汽油企圖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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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被眾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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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強制送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就醫。台中地院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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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4月徒刑。鄭姓老翁是宏恩附設養護中心收容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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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糖尿病截肢,要靠電動車行動,但久病厭煩,有反社會人格,常違規在房內抽菸,且不聽勸引起其他人抗議。去年6月間因該院院長在電梯遇到他時,曾對他柔性勸導,也警告他再違規可能要請他離開。老翁因此心生不滿,去年6月19日上午9時許,鄭姓老翁先駕駛電動車到加油站,用塑膠桶購買一桶9.86公升的汽油,隨後又去檳榔攤購買一只打火機。老翁返回醫院後,進入宏恩醫院門診處,接著拿出汽油桶潑灑在吳姓院長正在看診的診療室外面走道;當他拿打火機準備用衛生紙團點火時,院方人員立刻上前制止,及時阻止更大災害的發生,事後也將老翁強制送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就醫。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老翁在案發當時有取出打火機及衛生紙團,多次撥點打火機試圖點燃紙團的舉動,若非及時被發現制止,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及燒毀建築物後果,認定已構成殺人未遂罪。合議庭認為,老翁傾倒汽油點火行為,極易造成火勢延燒而造成人命、財產重大損失,考量老翁年邁、行動不便等情狀,判5年4月徒刑。(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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