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冰冰代言霸王餃涉回收再賣 檢方不起訴

藝人白冰冰代言食品遭爆將過期品重新包裝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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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結後不起訴。(資料照,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謝幸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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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幸恩攝)

藝人白冰冰代言的「冰冰好料理系列冷凍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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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商永欣食品3年前被爆將過期食品重新包裝、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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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犯食品衛生安全法與詐欺。新北地檢署今偵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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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無法提出永欣販售過期品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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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有人食用後不適,以不起訴處分。2013年11月,新北市衛生局前往位於三重的永欣食品稽查後發現,業者將不良過期品與正常品混置於冰櫃,也發現食品外包裝空袋、日期打印機等,立即查扣16項、338.8公斤冷凍食品,同時間,也被消費者投訴販售水餃「發霉有異味」。衛生局認定永欣販售過期品、變造食品有效期限,明顯涉犯食品安全衛生法、詐欺罪,白冰冰也跳出來澄清,並以40年演藝生涯掛保證,食品安全無虞。白冰冰自2003年起創設永欣,並研發冰冰蒟蒻、冷凍食品,成功進軍各大市場。庭訊時,負責人談姓男子否認犯行稱,產品交由全台1000多家賣場販售,商品毀損或過期,會退回公司統一處理,公司也會每一段時間固定向國稅局聲請報廢,當時稽查到準備報廢的食品,不可能重置過期食品,重置成本太高。談男也說,空包裝袋是為了拍產品,日期打印機則是之前留下來的,公司並沒有使用在包裝袋上;另外,永欣倉管人員也證稱,公司回收報廢分類後,再噴漆拍照倒進廚餘桶回收,再將資料向國稅局聲報。檢察官則認為,無人指控食用後不適,衛生局也也不能舉證永欣變造有效、製造日期,雖從衛生局查扣的進銷明細表,可知永欣進銷有異常,仍不能證明其重新販售過期品、出售對象等,認定罪嫌不足以不起訴處分。(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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