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灣環差初審 環評委員要開發方弄清規模再來

環評委員認為報告未明確載明變更後新增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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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開發方釐清再來。(洪安怡攝)

東部規模最大的開發案「宜蘭大溪蜜月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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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進行環差報告初審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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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到場明確表明反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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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開發方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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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會中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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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方須在9月底前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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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達到《環評法施行細則》38條之1須重啟環評的規定,再做後續處理。「宜蘭大溪蜜月灣」位於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斥資60億元,面積高達107.4公頃,是美麗灣的18倍,該案於2003年通過環評,因超過3年未開發,依規定辦理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宜蘭縣政府不但列席參與,環保局長陳登欽更是製作簡報清楚說明該案變更細項,直指開發方雖然表示樓地板面積並無改變,但建築體增加,如中、南區從6棟暴增至58棟,北區也由6棟暴增為14棟,質疑開發方數據不夠精準確實。由於《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規定,申請內容變更若產能、規模擴增或路線延伸超過10%,需重啟環評,因此該案是否符合規定成為本次會議重點。擔任此次主席的環評委員呂欣怡詢問開發方,書面意見曾提及要了解開發棟數有無變化,而非樓地板面積是否增加,代表開發方發言的羅許基金會主任秘書楊金源回應,簡報圖片較簡易,有所疏失,會再改進。呂欣怡進一步詢問,原先為88000立方公尺土方,此次新增建築物後的量體有無改變,能否今天給予數字,楊金源表示事先沒有溝通到這裡,會盡快作業。楊金源強調,該案百公頃面積其實包含海域、國小用地、聚落、車站等,實際相關規劃僅41公頃,且規劃綠帶讓大溪國小孩童行走,不用選擇危險的省道,林間小徑還有夜間照明,「海那麼美,怎麼其忍心相關設施付之闕如?」最後小組決議,請開發方將開發內容與原環評書件比對,並釐清有無擴增規模達10%,以及補充相關資訊,包含文化資產調查評估,相關海域調查等。(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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