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罰不怕 半數刑期低於半年

內湖漂流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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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顯山老鼠存在多年的老問題。據法務部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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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0年間雖有3180人因違反《森林法》第52條遭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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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有約半數的山老鼠刑期都在6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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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低於違反《森林法52條》本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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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毫無嚇阻效果,政院也決定加快修法腳步,全面啟動「滅鼠」大作戰。行政院長毛治國已向法務部調閱相關資料,毛揆也認為山老鼠爭議不少,並指示相關單位研議修法。官員解釋,要如何產生嚇阻效果,除了修法提高罰則,還要能夠從源頭管控,才能真正保護國家資產。官員並透露,曾有山老鼠會把整顆老樹鋸斷埋入土裡,等待雨季變成漂流木;或是把原木鋸成好幾段,雇請原住民分段搬下山,方法千奇百種,根本是防不勝防。不過,起訴歸起訴,定罪率與判刑度偏低,似乎仍遏阻不少山老鼠猖獗。從94年103年,因山老鼠被定罪共3180人,獲判6個月以下的輕刑居然1506人;而判3年以上才10人,比例低到千分之一,因為刑度偏低,也是無法遏阻山老鼠的主因。官員解釋,以違反《森林法》第52條「加重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為例,法定刑雖為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但被告多以符合減刑條例減刑要件,才會獲得輕判,未來如何修法調高罰責,將是遏阻山老鼠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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