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宗教訴離婚 法官駁回

許指控,

根管治療

,張姓妻子三更半夜吵他,

製冰機

,是精神虐待,

植牙推薦診所

,而且不願出去工作幫忙家計,

翻譯社 推薦

,4年前,

急件影印

,妻子信仰基督教後,

整體規劃

,就不拿香拜拜,連長輩過世都拒入靈堂,與家裡信仰的道教已有衝突。還說,妻子為了傳教,經常不在家,電話花費驚人,有時每月超過2000多元。他表示,除非妻子放棄信仰基督教,不然考慮放棄維持婚姻。張女則否認半夜吵醒先生,並強調,雖信仰基督教,但1周只有2天傳教,並非整天在外,雖不拿香拜拜,但祭拜時都會幫忙張羅,至於電話費高,是因為丈夫要離婚,與朋友打電話訴苦,她表示,深愛著先生,不同意離婚,但也不會放棄信仰基督教。夫妻各執一詞,最後法官認為,人民有信仰宗教自由,夫妻更應相互尊重,並努力不使宗教差異造成婚姻破綻,不宜輕言對方宗教之不是,駁回原告之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