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黃郁玲(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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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資料照片/黃世麒攝)慫恿20歲情夫黃乃文殺害丈夫李建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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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詐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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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審都將黃婦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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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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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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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惡性實深,原應判死,但考量她審理期間仍念念不忘孩子,良心尚未全泯,將黃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至於為她行凶殺人的情夫黃乃文,則在去年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已經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已婚的黃女與黃乃文發生婚外情,對外以姊弟相稱並同居;黃女因與丈夫李建穎感情不睦,於是與黃乃文謀議,要讓李「消失不見」。
前年七夕情人節當天,在軍中服役的黃乃文利用休假,與黃女接連發生4次性關係。事畢,黃乃文向黃郁玲確認,李建穎死亡後半年,黃女即可領到500萬元保險金,黃郁玲允諾,不論黃乃文帶多少人殺夫,一人都可分得80萬元酬謝。
當晚,黃乃文夥同友人潘家榮藉酒壯膽進入李家,2人壓制李建穎,潘持餐椅砸李,黃乃文從李家儲藏室拿出裝釣竿的棉布袋,緊勒李的脖子直到斷氣。
黃女則在案發的時候時假裝外出,製造不在場證明。但黃、潘2人被逮後,供出幕後主嫌就是黃郁玲。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黃女犯後飾詞卸責,態度不佳,原應量處死刑,以昭炯戒,但考量她與死者仍遺有幼子,昨依殺人罪將她判處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