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金融消費爭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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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裁決的案件達108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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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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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件金融業者必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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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超過1億5000萬元。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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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業務開放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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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消費者與業者發生人民幣相關理財商品糾紛時,也適用評議中心的規範保障。
民眾提出金融消費爭議申訴時,由於還不能確定金融業者是否確有缺失,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會請被申訴的銀行、保險、證券業者,先與消費者進行協調,若無法達成共識,才會轉入「評議」階段。
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國全表示,進入評議委員會裁決者,金融業者大部分都認為不用理賠,否則都會先行和解。評議中心則是站在公正第三人的立場,進行裁決。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去年經評委會裁決的交易糾紛案件共1082件,其中評議裁定消費者有理由、金融業者必須理賠達327件,約占三分之一。而一般消費爭議案件的裁決理賠金額約在50、60萬元左右,因此去年的理賠案件金額應在1億50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