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撿拾資源回收物為業的陳姓民眾,
進口椰子水
,去年6月17日上午,
台中禮車租借
,在呂姓民眾家前「撿」走一個3000元的全新床蓆,
舞台火焰燈
,呂某發現後馬上報警,
新北居家照護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
燈箱
,循線查獲是陳某偷走,
長期貼身保鏢
,將他移送檢方偵查起訴。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陳辯稱以為是他人丟棄不要的物品才拿走,但法官認為,陳以撿拾物品換取金錢為業,床蓆又是包裝未拆封的全新物品,怎可能是他人丟棄不要,主觀上應有不告而取他人之物的竊盗認識與行為,依刑法竊盗罪判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