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擾多年的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撤除我國旗官司宣布正式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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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告一段落。(圖:陳子巖攝)
紛擾多年的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撤除我國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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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底定。原本被撤除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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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懷斯曼昨天做出最終裁決:該一撤旗案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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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旗應掛回原處。更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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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高院裁定:掛置在舊金山中華總會館大廳的中華民國國旗已有悠久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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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近年來該總會館內部已經出現反對聲音與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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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更足以證明該撤旗案是一重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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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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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獲得2/3以上出席商董之投票同意,才能通過。代表原告提出此一反對撤旗官司的辯護律師卲宜台今天對法官的最終判決指出,「中華總會館應將中華民國國旗恢復展示於中華總會館」。其實,原告並非大獲全勝。原告為了確保該一撤旗案今後無法再次成功提出,而要求庭上應將該案通過門檻提高至「須獲3/4商董同意」,但未獲採納,遭到法官否決。另外,原告提出向中華總會館與主導該一撤旗案的黃榮達和黃楚文尋求支付相關律師費用之議,議遭到法官否決。舊金山高院主審法官懷斯曼裁定,原告與被告各自負擔其相關律師費用。主審法官懷斯曼在最終判決中指出,主導撤旗案的中華總會館總董黃榮達違反其所託付之職責,而錯誤的宣布撤旗案獲得通過。懷斯曼發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在該次的商董月會上有42人投票,過半則須22票,並非黃榮達所稱的21票即告過半。黃榮達實有怠忽職守。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於2013年5月25日商董會中,以21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1票遺失,而強行通過撤除懸掛該館已有百年歷史的中華民國國旗。在該一撤旗案通過之後,隸屬於中華總會館七大僑團之一的肇慶總會館3位商董周達昌、關宗魯、張耀廷即於6月27日向舊金山高院提起訴訟,指控時任中華總會館總董黃榮達「違背中華總會館章程」,而提出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該項月會決議,爭取回復中華民國國旗在中華總會館傳統地位」。舊金山高等法院於上月中旬做出「初步判決」,指該一撤旗動議「違反章程」,應予「放回投票前之位置」。經原告與被告各自提出異議之後,主審法官懷斯曼終於在昨天做出最後判決,本案審理告一段落。(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