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處理廢水缺氧死亡 負責人判6月定讞

國內知名的葡萄王公司5年前發生一場工安死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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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葡萄王廢水處理的科技公司人員進行沉水馬達檢修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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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實施池內換氣缺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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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認為科技公司現場歐姓負責人管理監督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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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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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煒聯公司從2010年起承攬葡萄王公司廢水處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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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男是煒聯派任廢水處理區的工作場所負責人,負責指揮、管理及監督技術人員相關作業及設備;2012年10月11日,歐陽姓工程人員打開廢水處理廠區的生物調整池人孔蓋,進行沉水馬達檢修。該工程人員未實施池內換氣,且未以測定儀器測量氧氣濃度,就以扳手拆卸沉水馬達上的法蘭螺絲,他因吸入高濃度硫化氫造成昏迷落入池內,現場其他人員又未配戴救生索及置備空氣呼吸器可及時救援,歐陽被救起後,因缺氧致中毒性休克死亡。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歐姓男子擔任現場負責人,平日容任勞工便宜行事,輕忽勞工作業安全,導致該名工程人員死亡,且歐男犯後未坦認犯行,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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