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胡姓男子與李姓女子均已婚,
,並各有子女,
,不料胡男追求李女未果,
,竟多次對李女同事與老公宣稱李女曾經與他交往,
,並主動約他上賓館,
,兩人曾論及婚嫁。李女名譽受損,憤而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法官判決胡男應賠償廿萬元給李女。,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