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納自經區 9月報院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昨(9)日與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就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方向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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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獲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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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會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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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方案可望在9月初完成並向行政院報告。
     管中閔與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原約定昨日討論金融業納入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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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曾銘宗臨時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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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副主委王儷玲前來經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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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於會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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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金融業入示範區的方向已獲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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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達成共識。
     管中閔說,未來金融業納入示範區,將採業務分級、監管分級,讓能力強、高度自律的金融機構先試先行,享有較大的業務經營彈性,以吸引海外資金、金融人才回流。
     依經建會提出的方向,服務業不像製造業可以限制在某一地區,比較適合根據「業務範圍或監管程度」來認定為示範的項目。至於哪些金融機構、哪些業務可納入示範區?經建會指出:「將引入安全港(safe harbor)的觀念,透過業務分級、監管分級,讓能力強、高度自律的金融機構納入示範區,享有較大的業務經營彈性。例如在開發金融商品時,可以報備取代審核機制,以加速商品上市時程。」
     至於銷售通路仍循OBU、OSU平台,以外幣交易,不涉及新台幣,以避免影響匯率。而金融商品銷售對象除了「非本國自然人、法人」之外,「本國專業投資人」也行,經建會說,只有納入本國專業投資人(依金管會定義)規模才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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