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補助款 曾蔡美佐免賠確定

判決指出,

直播技巧

,69歲的曾蔡美佐,

便宜網站

,1999年到2005年擔任立委時,

Foodpanda薪水

,與丈夫虛構北港媽祖基金會會議紀錄,

商標註冊查詢

,再以舉辦活動之名申請台電睦鄰基金補助,

商標申請費用

,曾蔡美佐叫助理向不知情廠商蒐集空白或無關的單據,

響應式網站

,交給擔任基金會董事長的曾男等人偽填金額或變造日期,

桃園醫美推薦

,藉此詐領台電404萬6625元。一審判曾蔡美佐夫妻與2位助理及基金會應全額賠償台電,但高院指台電在2006年間已知檢調偵辦本案,卻拖了6年才提告,超過民事損害賠償2年的請求時效,改判台電敗訴,台電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