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Uber駕駛性侵案 一審判刑7年4個月

Uber一名陳姓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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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載客時將酒醉女子載往賓館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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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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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7年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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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可上訴。桃園地院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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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陳姓男子登記在Uber旗下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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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15日凌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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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Uber網路平台派遣接客,前往台北市林森北路某KTV搭載一名女子。男司機趁女子喝醉酒後神智恍惚,認為有機可乘,在載往女子抵達西門町後,看見女子呼叫未醒,隨即將女子載往桃園市一家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全案經檢警調閱監視錄影器、被害女子手機通話紀錄等相關證據,查獲陳姓司機犯案。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全案為Uber司機在台首起涉及性侵案,而遭到判決。106022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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