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要在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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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須幫申請工作證。勞動部提醒雇主申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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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先下載審查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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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需準備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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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會遇到問題。勞動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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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開放外國專業人士得申請在台從事工作項目6大類,各類別適用法規應檢附文件各不相同,雇主可先到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台工作服務網(http://ezworktaiwan.wda.gov.tw)下載審查作業手冊。當中載明該具備文件,也針對文件準備時常見疑問,明列於注意事項,以利雇主準備文件,提升申辦時效。勞動部表示,暑假期間,許多演藝公司或遊樂園邀外國藝人訪台表演,近期受理雇主申請外國人從事藝術及演藝外國人員工作許可案件中,不少案件因雇主提供文件缺漏,影響時效。外國人受聘僱訪台工作,須依就業服務法及相關規範,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經許可後始得在台工作,如未依規定取得許可,經查獲雇主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國人則應立即出境並管控3年不得訪台工作。1050729(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