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士林地院審理時,
,坦承和孫發生衝突,
,但否認打傷對方,
,他辯稱只是想檔住孫的手機鏡頭,
,沒有碰到孫,
,是孫自己倒在地上,
,然後與他人串供誣指。但法官從雙方提供的錄影畫面,
,及證人證詞,認為王確實打傷人;衝突當時不是居於被動反擊的弱勢地位,也不符正當防衛,昨日依傷害罪將他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