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 疾管署首度敗訴

衛福部疾管署署長郭旭崧。(倪浩倫攝)

陳姓高職生2009年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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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在2年後因敗血症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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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認定是接種疫苗引發副作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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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法院近日判衛福部需賠償陳男父母208萬元。衛福部疾管署長郭旭崧上午表示一定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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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認為若法官不尊重醫界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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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引起民眾對疫苗安全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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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不敢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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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防疫相當不利」。陳男在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後,陸續出現蕁麻疹、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等症狀,進而引發敗血症過世,法官認定陳男死亡和接種疫苗的關聯性「無法排除」,判決衛福部敗訴。郭旭崧說,該部上周四晚間得知訊息,並表示這是第一次,法院不同意VICP(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專業的判斷和判定,此舉會對救濟體系造成很大的影響。郭旭崧解釋,VICP概念來自美國,而美國是將其放在疫苗法庭,一旦判定後,便不會有後續告來告去的行為,但引進國內後,則是放在行政單位,且為獨立單位,判定後並不能排除受害人繼續走上法庭、尋求司法判定。郭旭崧強調,救濟的概念和目的在於保護民眾,過去至今,也不斷提升救濟點數,就連判定「無相關」的案例,也會視情況建議提供醫療費用,只是一旦法院推翻VICP的專業,會讓民眾擔心疫苗的安全性,且接種疫苗的民眾多為健康人,接種後若出現小病大病、甚至死亡,若無法診斷,難免會聯想、通通推給疫苗,造成是非不明、因果無法判定。(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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