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激醉女再灌半瓶58度高梁酒致死 判7年4月

男子葉峰源與劉姓女網友認識僅1個多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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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到嘉義市一家釣蝦場喝酒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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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飲2瓶高梁酒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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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酒醉步伐踉蹌欲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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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男出言相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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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再狂飲半瓶58度高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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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她爛醉如泥加以性侵,隔天劉女因急性酒精性中毒、食物哽噎暴斃,法官判葉男7年4月徒刑。41歲葉男與劉女於2014年12月底在網路上認識,2015年1月9日晚上相約到釣蝦場喝酒唱歌,2人共飲2個多小時,喝掉2瓶300CC的58度高梁酒,深夜11點多,已酒醉的劉女傳Line給吳姓男同事求救。吳男於10日凌晨趕到,扶送劉女欲離開時,葉男以「又叫1瓶600CC的58度高梁酒,酒錢已付不能退酒」為藉口,阻止他們,葉男要求她埋單或喝完半罐高梁,劉女當場把半瓶高梁酒倒入公杯,一口氣喝光,隨即醉倒昏睡在包廂裡。葉男佯稱是劉女的男友,支使吳男先離去,葉男叫計程車載他和劉女回到他的租住處,趁機性侵劉女,當天上午發現劉女已暴斃。法官審理,劉女的血液檢出酒精濃度每分升732毫克(732mg/dL),法醫研究所鑑定死亡原因是食物哽噎、急性酒精性中毒。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葉男6年6月徒刑、過失致死罪1年徒刑,應執行7年4月。★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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