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國軍典範

張靈甫1924年加入國民革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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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共內戰數次立下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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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受當時總統蔣介石賞識。不過19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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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卻因持槍擊斃第一任妻子判處死刑。隔年蘆溝橋事變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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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急需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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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他回到軍隊戴罪立功。抗戰勝利後,張靈甫因表現出色,被指派為整編七十四師師長,該支部隊兵強馬壯,被形容為「王牌模範軍」。1947年第二次國共內戰時,在孟良崮遭到共軍華東野戰軍十幾萬大軍圍困,孤立無援下,張靈甫戰死沙場,時年4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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