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調查官刁難店家 判罰3000

李姓男子與親友到烤鴨餐廳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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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親友吃到異物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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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假冒調查官刁難店家。台北地院依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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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李男罰金3000元。法院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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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與親友在今年過年期間到台北市某烤鴨餐廳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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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了一桌價值7800元的佳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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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外甥女聲稱吃到塑膠片而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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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店家陪同下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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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沒發現明顯傷勢。店家為了息事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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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包了1200元的紅包,又免費招待免除餐費,還送上佛跳牆致歉。李男卻不肯善罷干休,拿出偽造的調查官名片,表示「你這家餐廳過完年後,會有消防安檢及建管處跟一堆相關單位來找你」。事後,店家提告。檢方調查後,認定李男公然冒用公務員官銜;但紅包、招待餐費、佛跳牆,則是店家為了息事寧人而主動給予,並非李男利用官銜取得的財務和利益,不構成詐欺。台北地院依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判處李男罰金3000元,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1050611(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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