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汽車零件買賣的台商鄭敏群,
led霓虹燈
,前年在大陸福州娶妻後,
臨時看護
,被大陸情治單位吸收,
不沾平底鍋
,多次返台試圖利誘軍情局董姓中校赴泰國和大陸情治人員會面,
桃園霧眉課程
,幸董姓中校察覺有異,
商城代管
,往上通報逮人,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鄭判刑十一月,併科罰金廿五萬元。
九十二年間,在大陸經商的鄭,因受在軍情局服務的董姓同學引薦,擔任軍情局的合約聘用協助情蒐人員,月領新台幣五萬元。鄭後來因績效不彰被檢討停用,前年七月在林姓和陳姓大陸國安人員誘導下,被要求協助在台發展情報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