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文不能防串供 殺警案13嫌撤銷交保

震驚社會的信義區夜店殺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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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上周讓「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情侶檔等13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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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限期書寫「什麼叫義氣?」等20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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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不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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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定寫作文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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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達成防止被告串證、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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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撤銷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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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原合議庭更裁。北院合議庭表示,尊重高院的裁定,會儘速研議以適當的方式來處理,決定本周六被告報到時,召開臨時庭,決定是否羈押曾威豪等人。被告交保後,淚崩泣訴司法不公的薛貞國遺孀黃嘉鳳,得知高院裁定結果,由律師周武榮代為轉達意見,她認為,曾威豪等人根本還沒有得到教訓,希望法官羈押,直到他們在法庭內講出實話,才讓他們獲得交保。北院1月7日突然作出裁定,讓在押的17名被告,除周譽騰、蕭叡鴻、周柏諺、廖嘉俊4人繼續羈押、解除禁見外,其餘13人獲准交保;曾威豪500萬保金最重,女友劉芯彤50萬交保,13人交保金共970萬元。審判長楊台清裁定讓被告交保時,為了讓他們深切自我檢討,親擬作文題目,諭令曾威豪等人須在2月10日前完成20篇短篇作文,楊台清首開司法先例的做法,引起爭議,有網友譏諷以寫作文換取交保,殺警案凶嫌過太爽,檢方及薛貞國妻子黃嘉鳳更不能認同,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認為,北院原認定曾威豪等人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但目前全案仍在準備程序,也還沒進行交互詰問證人前,卻未說明理由,就讓13名在押被告獲交保。此外,高院也批評,北院諭知曾威豪、劉芯彤等人寫作文、宵禁等應遵守事項,無法得以確認他們在具保期間,有無串證、滅證、或按時住居於法院限制的住處,因此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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