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院周三推翻德州聯邦法院2年前裁決,
,不認為蘋果的iTunes軟件對Smartflash有侵權行為,
,因此不需要對後者賠償5.33億美元。理由是Smartflash提出的專利過於抽象,
,根本沒有創造任何符合專利權保護的新科技。(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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