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美國學校 蔣友青判6月定讞

但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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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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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副校長對他有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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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陸續傳電子郵件對副校長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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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多次前往校區大聲喧嘩。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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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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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友青不滿美國學校總校長和副總校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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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他騷擾高中部副校長之事告訴其母,加上蔣認為在校打橄欖球腳受傷,卻被要求繼續練習,導致他受嚴重運動傷害等不公平待遇,校方未妥善處理,因此在臉書指名道姓針對副校長,並擴大對全校師生不滿。美國學校覺得事態嚴重,報警偵辦,士林地檢署依恐嚇公罪等罪將蔣友青起訴。法院審理時,蔣友青否認恐嚇,但法官認為,蔣承認希望透過在臉書刊登訊息引起副校長等人注意,臉書也設定為公開,認定蔣希望使不特定人瀏覽其臉書訊息,且使用屠殺、殺害、槍刀和炸彈等語,恐嚇對象包含美國學校2000多名教職員和學生,不採信蔣的說詞。士林地院在去年12月審結,並考量蔣案發期間因官司問題情緒焦慮,已接受治療,依恐嚇公眾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蔣友青昨撤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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