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工作權!BRT司機抗議要求比照國道收費員

BRT司機今天到台中市府前廣場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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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遭市府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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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助金比國道收費員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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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還他們工作權。(盧金足攝)

BRT司機要求讓32台雙節公車重新投入市區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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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司機面臨失業的困境。(盧金足攝)

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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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的年資至少10年起跳,但快巴公司司機的年資頂多2年,資遣費必須符合比例原則。(盧金足攝)

律師柯劭臻要求市府依法保障司機的工作權,否則將向法院提出團體訴訟。(盧金足攝)

「還我工作權!」10多名BRT司機今天上午(12日)到台中市府前廣場抗議,不滿遭市府資遣,只提供4.5個月慰助金加上1個月法定資遣費,比國道收費員還不如,要求還他們工作權,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國道收費員年資都是10多年,和BRT司機2年不一樣,年資落差不符比例原則,多數接受商定留用的司機已安排到捷運公司機械、資訊、車輛、行控部門發揮專長,將持續與提出要求的司機溝通。BRT司機委任律師柯劭臻表示,今年7月18日BRT台中快捷巴士公司走入歷史,原本應該是年底成立「台中捷運公司」,由中捷接手BRT解散後的57名員工,但是市政府犧牲勞工權益,5月18日送出「事業單位大量解雇計畫書」,選擇用公司解散的方式來解決虧損、撇清責任。BRT員工陳冠曄表示,歷經3次勞資爭議團體協商,9月8日破局,針對勞方提出14點訴求,資方只同意2項,原本於6月間57名員工中有47人願意「商定留用」,談到最後,工資從五萬多降到3萬多元,截至上周5只剩不到20人留用,其餘均遭資遣,他們當初是公開招考的員工,最後慰助金條件卻不如國道收費。「今天早上去公司要打卡,但打卡的卡片卻不見了!」BRT司機賴金龍抱怨,資遣公文不是說9月20日才會寄到,今天才12日就無法打卡上班,他兩年前是因為市府招考司機較安定,離開他本來工作廿年的校車司機,當初損失100多萬的資遣費,現在面臨資遣,不知以後該怎麼辦?BRT員工要求讓32台雙節公車重新投入市區客運,服務市民大眾,創造就業機會,避免司機面臨失業的困境,也要求市長林佳龍要為錯誤政策負責,依法保障司機的工作權,否則他們將組成律師團向法院提出團體訴訟。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原快捷巴士公司完成階段性任務後,7月18日解散,但有部分員工不願轉任新成立的捷運公司,並紛紛向市府提出資遣條件,有人主張比照國道收費員7個月慰助金,更有人喊出12、20、24個月不等的高額資遣費。王義川說,原快捷巴士公司57名員工中,39名商定留用,將在交通局的輔導與規畫下,投入捷運籌備工作;未參與商定留用者,其中有3名已主動離職並另謀工作,有15名不願意轉任捷運公司,確定將在本周資遣,但仍不滿資遣條件。交通局說明,資遣條件包含法定資遣費及慰助金,其中法定資遣費以年資計算,快捷巴士成立2年,法定標準為1個月薪資;慰助金則由各公司行號視情形與員工商議,市府提供4.5個月慰助金,合計5.5個月薪資。資遣員工中,有人認為應比照國道收費員給付7個月慰助金;也傳出有人主張交通局須支付12、20、24個月不等的資遣費。交通局長王義川強調,資遣給付金額的商定不能靠漫天喊價,國道收費員的年資至少10年起跳,但快巴公司司機的年資頂多2年,資遣費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因此市府仍維持5.5個月的資遣及慰問金,日前也已完成法定預告。對於資遣員工14項訴求,包含工作獎金、加班費、積欠休假賠償等,市府於第2次協商也請員工提出書面文件以為依據,但直至第3次協商,勞方也無從提供,市府並無依據確認訴求合理,實無法同意。「有1名員工曾擔任高鐵站務員,因此在轉任新捷運公司後,將會統籌規畫捷運的站務工作!」王義川表示,也有員工將送派到日本受訓,在新捷運公司成立後將成為公司重要幹部,也是未來倚重的種子工程師。至於部分司機要求轉任捷運公司後月薪須達5萬元,由於BRT與捷運兩種工作屬性不同,新捷運公司已經沒有「起薪5萬元、周休2日又朝9晚5」的公車司機職務,因此多數接受商定留用的司機已安排於捷運公司機械、資訊、車輛、行控部門發揮專長。市府表示,原BRT系統既有設備,包括雙節公車、專用道、專用公車站等均持續使用中,其中,快巴公司所屬32輛雙節公車已於10日上網公告活化利用,由民間業者租用,預計10月初決標後,由得標業者主要行駛於台灣大道路線,特別是高美濕地的觀光景點,繼續服務民眾。(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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