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互遣偷渡犯 馬祖執行

內政部移民署根據金門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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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岸紅十字會見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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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遣返偷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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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10人、台灣籍1人。中央社 106年1月11日

內政部移民署根據金門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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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馬祖南竿福澳港,在兩岸紅十字會見證下,互相遣返偷渡客,中國籍10人、台灣籍1人。兩岸偷渡犯遣接返,歷來均依「金門協議」,由雙方主管部門在海峽兩岸紅十字會見證下執行,這次遣返循「馬尾-馬祖」路線,由中國租用專船「安麒輪」並懸掛紅十字會旗幟,台灣租用民船至兩岸海域中線,引導進入馬祖福澳港。移民署表示,遣返10名中國偷渡犯中,其中3人是駕駛小型遊艇「霧隱號」來台接應滯台的中國客,打算前往美國關島尋求政治庇護,因遊艇故障擱淺在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南沙崑岸際,遭海巡署查獲,經法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決,服刑完畢後於今交由中方人員押解返中國;另我方接返甘姓台灣人民,則於105年10月企圖由廈門搭船偷渡返金門時,遭中方查獲。雙方人員依循人道及安全的原則,由兩岸紅十字會於交接書上簽名見證下,順利完成人員互遣作業,是今年首度執行「金門協議」合作案。1060111(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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