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招待喝花酒 3公務員遭判刑

台中市龍井區公所陳姓技士、謝姓技佐、何姓約僱業務助理於民國102年至103年間,

椰活

,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

高級瓶裝水

,並於工程驗收時放水,

獎牌

,今天3人分遭判刑2年4月至4年,

懷孕營養

,褫奪公權2至3年。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

兒童餐椅

,包商洪姓兄弟檔於101年至103年間,承包龍井區公所的天然災害緊急搶險、管線挖掘道路修復等10項工程。判決指出,2人為求驗收、請款順利,招待陳姓技士、謝姓技佐、何姓約僱業務助理等人至金錢豹、台南市康樂隊酒店等地喝花酒,共花費新台幣16萬6940元。法官審酌3人到案後皆坦承犯行且具悔意,依貪污罪判處陳姓技士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謝姓技佐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何姓約僱業務助理有期徒刑2年4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1050427(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