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因違反選罷法遭判段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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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可上訴。段宜康對此則在臉書表示「選前民調支持度0.3%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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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影響了什麼選情」。(姚志平攝)
民進黨立法委員段宜康因違反選罷法遭判段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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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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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可上訴。對此,段宜康在臉書表示「選前民調支持度0.3%的候選人,我影響了什麼選情?」段宜康並說「恭喜起訴我的台北地檢署,得到台北地方法院各位法官的配合。」段宜康於前年九合一選舉期間時,在臉書po文指稱「前綠營的黃文玲和國民黨的林滄敏竟然共用一個金主」;黃文玲控告段違反選罷法、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28)日判處段宜康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一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段宜康在臉書表示「影響選情?哈哈哈哈!選前民調支持度0.3%的候選人,我影響了什麼選情?」並表示引用選罷法判他的目的,就是要褫奪公權,就是要讓他離開立法院。段宜康表示「我只能說:恭喜起訴我的台北地檢署,得到台北地方法院各位法官的配合。」此外,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也在臉書表達了他對段宜康的「關心」。蔡正元表示段宜康是他的「好朋友」,因為選舉毀謗被判刑且褫奪公權一年,若定讞,不分區立委就會被廢掉,蔡正元最後不忘酸「段宜康要罷免蔡正元失敗,他會不會被廢掉,至少也要表達起碼的關心。」針對段宜康被判刑,網友紛紛表示「這才是真正的正義」、「應速審速決,立即停段員立委資格,以杜絕胡亂爆料的惡習,台灣的民主才會逐步完善」、「這個法官有種。敢做真事。給個讃。」、「那張嘴罵人很過分,活該、報應!」、「把這個爛嘴巴抓進去關,不要在外面亂吠了」。(集團連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