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被控趁上午通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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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潮眾多的火車上「露鳥」並磨蹭身穿短裙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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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達10分鐘。新北地院今天判他6月徒刑。
新北地院公布的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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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學校技術人員的林男於去年9月24日上午7時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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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桃園火車站搭乘區間車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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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行進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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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為滿足性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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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車廂內人潮眾多、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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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自將生殖器裸露在外,並斷斷續續觸碰身穿短裙的女子臀部多次,長達10分鐘。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因車廂空間擁擠無從閃避,察覺林男觸碰次數頻繁,轉頭即目睹林男犯行即大聲喝止,待列車行駛到板橋火車站後,隨即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期間,認為林男「露鳥」並磨蹭身穿短裙女子,長達10分鐘,以滿足性慾,而非偷襲式、短暫式的不當接摸行為,與性騷擾有別,應為強制猥褻。
法院審酌他無前科紀錄、碩士畢業的智識程度、現在無業而經濟小康的生活狀況,已有悔悟,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尋求原諒,但被害人表示,沒有和解意願,希望法院依法處理就好;法院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判他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10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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