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重建初估30億 政院認無訂特別條例必要

行政院估計這次南台地震重建約需要30億元。圖為災情最嚴重的台南維冠大樓倒塌現場。(陳信翰攝)

行政院今天上午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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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法規與政府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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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初估0206災後重建經費約30億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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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評估應沒有另外制定特別條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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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須下午將進一步與台南市和高雄市政府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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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最後定案。行政院政委蕭家淇上午主持跨部會議表示,根據各地方政府已回報的情形,初估災後重建費用約30億元。其中,中央對地方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約有新台幣200億元可提供地方政府;如國立大學校舍受損部分可由中央第二預備金支付,二備金有74億元;居民的安置則有賑災基金會經費50億元等,可用重建的經費充足。蕭家淇表示,這次公共工程毀損較少,重建預算應沒問題;至於社區重建需都市更新,目前正在盤點法令,像災害防救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有相關授權與規定,這些都是九二一地震前沒有,因此政院初步盤點預算與法規,應無另外制定特別條例的必要,但今天下午需再進一步了解地方政府需求才會做最後確認。(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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