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打官司抗罰 敗訴定讞

台北市蕭姓男子前年被檢舉,

花蓮美食

,以他的自用小客車使用UBER叫車服務,

低熱量飲料

,搭載乘客並收取費用,

獎盃

,他被監理所裁罰5萬元並吊扣牌照2個月,

BMW出租

,蕭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機械面版印刷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

100%純椰子汁

,蕭的行為以違反公路法,屬非法經營汽車運輸業,今日判他敗訴定讞。此外,UBER進軍台灣後,陸續遭交通部開罰4650萬元並勒令停業,但挨罰的UBER台灣分公司仍照常營業,並打行政訴訟抗罰,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交通部勒令UBER停業的範圍不明確為由,撤銷230萬元罰單,交通部不服提上訴,目前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中時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