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代勞除毛 名醫判刑8月

判決指出,

黏膜潰瘍

,陳女是台北市忠孝西路的整形外科診所醫師,

細菌性感染

,但她在未到診所看診的情況下,

皮膚龜裂

,竟在2012年4月、6月間,

包起來

,指示趙姓護士以電射機,

安達

,分別為2名病患進行電射除毛,

黏膜潰瘍

,其中一名病患將過程以手機偷拍後,

化學物質引起的皮膚潰瘍

,向衛生局檢舉。歷審都認定,

長效修護保濕面膜

,陳女明知趙未取得醫師資格,仍讓其為病患執行醫療業務,已觸犯醫師法,但考量2人素行不錯,經此偵審程序判處罪刑後,當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緩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