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觀點-落實生效 對雙邊都有好處

     投資保護是兩岸都極為重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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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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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才在杭州蕭山召集沿海地區台辦協調處等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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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過往台商糾紛處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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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求各地台辦嚴肅積極處理台商投資糾紛案件。
     第8次江陳會簽定的兩岸《投保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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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簽定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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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形同「具文」,至今真正成功解決的棘手案件,實在寥寥無幾。兩岸《投保協議》立意甚佳,但往往台商真正遇到問題時,卻不知所措。許多台商就連協議文中個人對公部門(P2G)爭端解決機制:行政協調、司法、協商、協處及調解5大途徑,怎麼區別、適用,都搞得霧煞煞。
     過去幾年來,曾爆發多起台商投資糾紛,包括百腦匯杭州門店與租客的續約風波,還有太平洋百貨隔海喊冤,稱遭到房東要求漲租等不平等對待,現又傳出離奇的維宏深夜強拆案。事實上,隨著兩岸經貿往來密切,台商登陸循各種投資管道,隨時間演變,多少都會延伸出各種投資疑難雜症。
     話說回來,兩岸投保協議不僅僅是台商要尋求保障,未來陸資來台若發生問題,也可適用,如何讓這款協議不僅是具文,而有切實的適用性,才對雙邊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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