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基本法鬆綁 學術單位技轉利得可自行處理

為加速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應用及產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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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科學技術基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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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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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公立學校或機構研究成果及股票收入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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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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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像中研院等學術單位若因技轉取得未上市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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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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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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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也放寬公立專以上學校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及公立研究機關(構)研究人員可兼任新創公司職務,以擴大研究人員投入及協助衍生新創事業的效益,同時這些研究人員因科學研究業務需技術作價投資或兼職者,也排除公務人員服務法限制,可經營商業。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科學技術基本法」十分重要,過去政府花費很多研究經費從事學術或產業研究,但因彼此間關聯性不足,導致連結上出現落差,希望透過此次修法連結產、學、研,因此在草案內容有許多鬆綁與研究範圍的調整,希望科技部密切與立院各黨團溝通說明,尋求支持,以早日完成「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法。(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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