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選罷法》修正案 罷免可宣傳獲共識

罷免可宣傳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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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三可望送出委員會!由於民間發起的「割闌尾團隊」去年發起罷免前立委蔡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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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台北市選委會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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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60萬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針對《選罷法》相關條文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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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罷免可宣傳、活動支出得作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放寬連署天數達成初步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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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門檻則尚未討論。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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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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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設立的人民團體不得作為罷免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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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上負責提案、連署的都是民間團體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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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修法放寬讓依人民團體法成立的社團,都可以成立罷免辦公室,是按照實務狀況進行修正。不過,由於提案到罷免通過的門檻,以及是否要公辦罷免說明會等,爭議較大,陳其邁說,將於週三開會時再一併討論。屆時可望將修正案送出委員會。(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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