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十三日召開人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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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引用法官法四十五條的「人地不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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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審理花蓮市代會前主席黃枝成傷害案的法官陳嘉瑜、庭長陳世博分別調往屏東、桃園地院。結果爆發六名人審委員集體退席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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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這是司法威權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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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引發寒蟬效應。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昨晚發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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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人審會通過陳世博、陳嘉瑜非自願性調動案,司法院未說明二人不適合在花蓮地院任職的具體事由,更應善加說明例外規定的理由,避免引起法官群體疑慮,協會為此深表遺憾。
司法院表示,陳世博、陳嘉瑜的人事案,是經多數人審委員討論後決議,六名人審委員提案擱置、延期,經表決都未獲通過,隨後要求撤回提案不成,就退席杯葛議事,「司法院至表遺憾,並認不可取。」
過去引用「人地不宜」調動法官,多半是涉及風紀,或有害司法信譽情事。而這次調動,是因承審花蓮市代會前主席黃枝成傷害案的法官陳嘉瑜,與庭長陳世博意見不合,陳嘉瑜認為庭長不當干預審判、疑涉關說。但陳世博否認,並被指到陳嘉瑜辦公室咆哮,兩法官互指對方不是,因此鬧上媒體。
司法院以二人情緒管理不佳、相互指摘、嚴重影響法院同仁和諧、損及司法形象四個理由,依法官法四十五條第一項的「有相當原因足資釋明不適合繼續在原地區任職」規定,由人審會通過將陳嘉瑜調任屏東地院法官、陳世博調任桃園地院庭長。
退席抗議的林臻嫺、郭玄義、洪堯讚、范明達、楊志雄、林孟皇六位法官,都是法官票選出的一審人審委員代表。他們不滿司法院不去調查陳世博有無涉及關說不法;陳嘉瑜指控庭長是否屬實,二人有無必要懲處,卻反將二人都調離現職,各打五十大板,試圖平息紛爭。
六人還認為陳嘉瑜、陳世博互槓風波,花蓮地院自律委員會作出指控沒有實據,不付審理的結論,在真相未明下,司法院就違反個人意願調動兩位法官,是擴張解釋人地不宜的理由,不僅被認為司法行政可掌握法官人事遷調權,侵蝕審判獨立,更造成法官內部不敢發表意見,引發不當寒蟬效應,不得不以退席,表達抗議。
阮迺閎/花蓮報導
司法院十三日召開人審會,決議調動花蓮地方法院二名法官。陳世博表示,尊重司法院決議,目前小孩正在台北念書,調到桃園地院工作後,他可就近看顧,省去每周往返台北、花蓮的不便;但相信有些同仁是不願意被調動的,司法院在決定提案前,考量周延性,應先徵詢法官意見,才能降低反彈的聲浪。
另一名法官陳嘉瑜,因花蓮地院無法提供私人電話,目前未聯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