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二凍國民黨資金 庭審無交集

黨產會第二次凍結國民黨永豐銀帳戶及9張台銀支票共8億多元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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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不服行政處分聲請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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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1)日再度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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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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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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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付員工薪資及辦公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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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各地募款及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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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1億6000多萬元現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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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政黨有財務及人事上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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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的處分逾越憲法保障的結社自由權。黨產會則聲稱處分沒有侵害憲法基本權,國民黨可依規定申請許可動用資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開庭審理,合議庭詳列九大問題,逐一詢問兩造。國民黨律師團主張,黨產會要求用在發放員工薪資的款項,必須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事先申請。但「事先許可」讓黨部無法自由支配財產,已嚴重影響政黨自主運作、參政權行使及結社自由保障,進而影響政黨存續性及獨立性,所為處分明顯踰越憲法保障的權益,發放員工薪資屬紙產條例「法定義務,正當理由」,不用事先向黨產會申請,解凍帳戶並不是要脫產。黨產會律師則反駁,表示政黨能量應由本身黨費、補助金、政治獻金、競選費用捐贈及募款來顯現,這也代表國民參政意識高低;政黨獲得多少民眾支持,便會獲得多少募款。國民黨被凍結的資產已被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基於黨產條例的精神,國民黨應自行募款或商借資金,以支應日常開支及員工薪水,且黨產會在審核時僅關心國民黨每筆資金是付給哪位員工及付多少資金,不會管到政黨內部運作。庭末審判長諭知候核辦。(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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