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林佳龍-4G發照只為賺錢! ?

     NCC日前(2月4日)公布4G釋照最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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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詑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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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藍圖執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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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仍將「既無寬頻亦無普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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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速率媲美寮國與非洲、城鄉數位落差依然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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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正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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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馬政府肯定有300億元以上的標金落袋。
     首先,NCC規劃的4G開臺營業條件為「經營者應完成具數據傳輸下行峰值速率100Mbps以上之基地臺設置數量總數250臺以上,始可營業」。讓業者建設250基地台或許是為了加快商轉速度,以減少「4G商轉比非洲還慢」的批評,但現況是250x 100Mbps遠小於現有3家業者提供之3G總頻寬,也就是業者即便商轉後,短期內對目前行動上網上下行速率傳輸塞車問題改善機會不大,「徒有開臺之名,而無營運之實」。
     其次,NCC要求「網路品質與涵蓋率部分,經營者應自取得系統架設許可之日起5年內,其系統網路提供數據傳輸下行峰值速率具100Mbps以上之基地臺數量,應達基地臺總數80%或1,000臺以上,且具上述速率之基地臺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50%」。所謂「營業區」乃指全國,現行光六都人口即超過「營業區人口數50%」,業者很可能把1,000臺基地臺多數建置在六都以符合標準,而忽略鄉村寬頻服務建設。
     無獨有偶,消基會公布第二次「台灣3G無線上網速度分析報告」,雖然各家3G速度上下載均有進步,但城鄉差距依然存在;上次龜速的台東進步幅度雖超過百分百,也只提升到1.66Mbps,台北市依然最快,下載速度2.54Mbps,南投縣最慢(1.28Mbps),只有台北市一半。城鄉數位落差如此明顯,但4G釋照方案中並未針對改善鄉村與偏遠地區的寬頻建置對業者提出規範要求,正式營運後,可能進一步擴大城鄉數位落差。
     寬頻普及與速率和國家競爭力息息相關,馬政府甚至將雲端產業視為重大經濟戰略,可是從NCC最新藍圖,既看不到強制速率改善,亦不見強制普及服務提供,倒是對標金及投標期程看得一清二楚。這個主管單位3月將公告業務管理規則,6月將發布申請書表,10至11月將進行競價,12月31日前得標者須繳納標金。至於國家競爭力、數位平等人權、村村有寬頻的理想,全拋腦後!(本文作者為立法委員、台灣智庫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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