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回憶「最後一次」 成性侵鐵證

     劉姓男子分手前和未成年女友千千肛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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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女友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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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購買小黃瓜硬捅後庭「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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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痛到連放屁都會噴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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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寫在日記裡的自插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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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成為性侵未成年少女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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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判劉二年六月徒刑。
     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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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在一○○年十一月廿二日透過網路認識就讀高職的「千千」(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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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千千穿校服與劉某見面,兩人以每日一次的頻率發生性行為,連續二個月邀千千到三峽自家嘿咻。
     一○一年二月初,劉男想要和千千炒飯,卻遭拒絕,劉某遂將千千壓在床上,以腳踢傷、再以菸蒂燙傷,兩人因此分手,劉某遭千千家人控告性侵。
     劉男辯稱,他和千千交往後,僅在跨年夜發生性關係,之後發現千千還未成年,就不敢越雷池一步,他絕未性侵千千。
     法院根據檢警查扣到的劉男日記,發現他回憶「分手砲」寫下:「昨晚我做了一件很變態傷害自己的可怕事情,我買了一根小黃瓜,用力捅進去了,還動了幾下,一邊忍耐著劇痛,一邊想到我那次之後,妳只是說痛,卻還是一樣溫柔的抱我、親我…」劉男還在日記強調:「真的好痛喔,我今天連放屁都會噴血出來。」
     新北地院根據劉男拍攝的千千口交照及日記,認定確與千千發生性關係,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傷害等罪判處二年六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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