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85歲輕度失能 可申請外籍看護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屢遭批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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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擬再放寬相關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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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年滿85歲、輕度失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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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申請外籍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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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3.5萬人可受惠。相關修正近日將送部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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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明年春節前後公告實施。輕度失能判斷標準以巴氏量表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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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任一項無法達到正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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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符合標準。例如長輩無法在「個人衛生」項目無法達到可以自行洗手、刷牙、洗臉及梳頭。家有89歲長輩的民眾黃小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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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長輩雖不至於完全失能,但自己出門上班還是會擔心,怕長輩跌倒、瓦斯忘記關引發火災等,在政府還無法滿足所有照顧需求前,有外籍看護對家庭而言幫助很大。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陳正芬認為,放寬標準對高齡長輩而言,確實有保護性看視功能,但不能都依賴外籍看護,政府應加速推動日間托老中心設置,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也批評,台灣所有外籍看護政策變動都以雇主需求為考量,未思考看護工勞動權益,若政府要以外籍看護來因應還未完整的長照制度,就應連同勞動條件通盤考量。依現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規定,特定項目重度身心障礙者、經評估須全日照護者,以及80歲以上、巴氏量表在60分以下者,具有申請外籍看護資格。勞動力發展署長廖為仁表示,日前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中有委員提及,從醫學上觀察,85歲對長輩而言是「轉折點」,身心失能機率大幅增加,被稱為「老老人」,照護需求高,目前長照制度還未建立,考量實際需求研議放寬。至於為何不全面放寬,廖為仁說,外籍看護服務對象主要是針對失能者,有些長輩雖高齡,但不見得有看護需要,全面放寬不符外籍看護原本設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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