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葉慶元:《反壟斷法》沒必要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上午舉行《反壟斷法》公聽會。中視代表、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葉慶元發言時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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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媒體真正面臨的問題並非有無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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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過度競爭和資本不足等;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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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體壟斷法根本就無立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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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將阻礙國內數位匯流發展和媒體市場整合。
     葉慶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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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先思考台灣到底有沒有媒體壟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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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共有兩百多個頻道、廿四個新聞台、上百個廣播電台和無數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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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的還有媒體壟斷?真的沒有多元化的聲音?答案已非常明顯。
     葉慶元接著說,台灣現在根本沒有反媒體壟斷的問題,所以也就沒有立法的必要性。無論NCC或民進黨版,都和數位匯流方向完全相反,反媒體壟斷法恐將變成「反數位匯流法」;尤其,民進黨版全面禁止系統業者和頻道業者整併,更是「項莊舞劍」具有高度針對性,不禁讓人質疑其背後目的。
     葉慶元強調,在數位匯流時代下,台灣媒體真正面臨的問題是過度競爭和營收不足,導致媒體人才外流、節目品質下降。因此,政府應鼓勵媒體、頻道整合,讓市場力量自由運作,而非針對特定業者進行管制,唯有如此,才能期待媒體達到多元化。
     另外,葉慶元指出,民進黨版中納入公民訴訟條款,將增添媒體市場交易和整合案更多不確定變數,造成台灣媒體發展有負面影響;民進黨版訂定「溯及既往」條款,更是威權、反民主之舉,具有高度違憲之虞。
     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趙美璇則在會後補充,目前台灣並無媒體壟斷或言論集中問題,反倒是媒體正面臨艱困的產業現況及未來發展障礙。她說,現在無論是看到練台生併購壹電視,或過去旺中併中嘉等媒體結合或整合案,並沒有因為這樣的情況,而帶來言論集中的問題,「媒體壟斷根本是一個不存在的議題!」
     趙美璇表示,在數位匯流時代中,廣播電視產業屬於「弱勢產業」,不管是NCC或民進黨版本,都沒有立法的需求或必要性。台灣媒體要自由化和國際化,光靠台灣市場是不夠的,且在台灣高度民主發展、社會多元情形下,言論自由也會一直保持,訂定反壟斷專法,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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